7月19日,記者從省政府獲悉,為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我省“十一五”節能降耗目標任務——2010年,全省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須下降3.5%,省政府決定從8月開始對全省節能降耗工作實行逐月預警監控,并發布預警警示,預警警示分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四種,對受到最高紅色警示的市州和企業在全省范圍進行通報批評,責令向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在2010年度節能降耗評價考核時扣減3分。
省上要求列出超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和產品名單,對其執行懲罰性電價。對超限額標準1倍以內的企業電價,在目錄電價基礎上按加價0.25元/千瓦時標準執行;對超限額標準1倍以上的企業電價,按淘汰類電價加價0.3元/千瓦時標準執行。各市州政府要對本轄區列入全省年耗能5000噸以上標準煤的企業,制定出節能降耗應急預案。要將預警監控指標完成情況,納入節能降耗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對完成目標任務的市州,給予表彰獎勵;連續3個月完不成預警監控指標的,對市州和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完不成年度節能降耗目標任務的,實行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