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越南電力集團(EVN)與協福電力有限公司在胡志明市協福鄉簽署購電協議(PPA),并舉行了電廠奠基儀式。

這是越南液化天然氣(LNG)發電領域繼仁澤3號和4號項目后的第二份購電協議,也是依據第56/2025/ND-CP號法令(經第100/2025/ND-CP號法令修訂)實施的首份LNG購電協議。該法令為進口LNG發電廠開發建立了優惠機制,此次活動標志著越南在完善LNG發電項目法律框架和推進此類項目上邁出重要一步。
協福LNG發電廠一期工程是國家重點項目,采用建設 - 運營 - 擁有模式開發,投資額約18.9萬億越南盾(約合8.92億美元),裝機容量達1200兆瓦。電廠采用西門子提供的先進燃氣輪機技術,運行效率高且排放更低。
協福電廠投入運營后,每年將向國家電網輸送超70億千瓦時電力,能為國家社會經濟發展提供穩定的電力供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