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10月21日公布重新修訂的《中央定價目錄》,大幅縮減定價范圍,政府定價項目與現行目錄相比約減少80%左右,新目錄將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目錄》與現行目錄相比,定價種類由13種(類)減少為天然氣、水利工程供水、電力、重要郵政業務等7個種(類),約減少46%;具體定價項目由100項左右減少到20項,約減少80%。保留的20項中,以發展改革委為主管理的有13項,以行業主管部門為主管理的有7項。
國家發展改革委10月21日公布重新修訂的《中央定價目錄》,大幅縮減定價范圍,政府定價項目與現行目錄相比約減少80%左右,新目錄將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目錄》與現行目錄相比,定價種類由13種(類)減少為天然氣、水利工程供水、電力、重要郵政業務等7個種(類),約減少46%;具體定價項目由100項左右減少到20項,約減少80%。保留的20項中,以發展改革委為主管理的有13項,以行業主管部門為主管理的有7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