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政府網發布的《國務院關于印發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對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實施“雙控制”,具體控制目標將分解到地方,并把落實情況納入各地考核。
《規劃》提出,到2015年,全國能源消費總量和用電量分別控制在40億噸標煤和6.15萬億千瓦時,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能源綜合效率提高到38%。
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為32.5億噸標準煤,要實現2015年40億噸標準煤的目標,未來五年能源消費年均增長率應控制在4.3%左右。
“要把能源消費總量控制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手段和工具,否則要實現控制目標難度會很大。”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高世憲說。
《規劃》提出,綜合考慮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區位和資源特點等因素,將能源和電力消費總量分解到各省(區、市),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把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落實情況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考核體系,實施定期通報制度。
《規劃》描繪了“十二五”期間我國各主要能源的發展路徑,提出安全高效開發煤炭、加快常規油氣勘探開發、大力開發非常規天然氣資源、積極有序發展水電、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加快發展風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我國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