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見》指出,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依法度。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必然要求,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內容,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保障,事關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
《意見》提出,到建黨100周年時,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高效的黨內法規制度實施體系、有力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保障體系,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的能力和水平顯著提高。
《意見》強調,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是以黨章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以準則、條例等中央黨內法規為主干,由各領域各層級黨內法規制度組成的有機統一整體。要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按照“規范主體、規范行為、規范監督”相統籌相協調原則,完善以“1+4”為基本框架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即在黨章之下分為黨的組織法規制度、黨的領導法規制度、黨的自身建設法規制度、黨的監督保障法規制度4大板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