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該機制于1月4日正式生效,申請者須通過已在盧森堡經濟部(Ministry of Economy)注冊的安裝商提交申請,由安裝商負責辦理補貼預融資手續。補貼面向住宅業主、法人及共有產權代表開放,要求太陽能系統功率至少2千瓦且用于自發自用,安裝位置包括屋頂、外墻、建筑一體化或車棚等附屬設施,配套家儲系統亦符合資格。補貼金額按裝機容量計算,太陽能裝置最高補貼1萬歐元(對應15千瓦),儲能系統最高補貼2250歐元(對應9千瓦時)。當前設有至3月4日的過渡期,住戶可選擇新機制或原有標準補貼方案;非住宅建筑及未注冊安裝商的案例仍適用舊計劃。盧森堡經濟、中小企業、能源和旅游部部長萊克斯·德勒斯(Lex Delles)表示,此舉消除了光伏采納的一大障礙,讓能源轉型更普及。政府還計劃將此預融資模式擴展至“氣候獎勵-居住”(Klimabonus Wunnen)計劃下的其他節能改造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