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近日發出通知,就加強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培訓工作做出全面部署,以貫徹落實《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和《應對氣候變化林業行動計劃》。
通知明確,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培訓總體目標是培養一批政治素質高、科研能力強、工作作風實的應對氣候變化專家;培養一批將生態系統、生態建設與氣候變化緊密聯系開展工作的地方黨政領導;培養一批具有可持續發展、節約資源、保護生態、改善環境、合理消費、循環經濟觀念的林業專業技術人才。
通知指出,培訓工作將把應對氣候變化有關內容納入各類干部職工的培訓計劃。對應對氣候變化專家,開展集中研討,通過科研立項、建立公平競爭機制等措施,積極鼓勵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從事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領域科研;對地方黨政領導,開展集中輪訓,充分發揮當地林業作用,積極配合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構建良好生態環境的政策措施,領導本地貫徹落實《國家方案》和《林業行動計劃》;對專業技術人才和林業管理干部,通過組織學習使之準確理解應對氣候變化精神實質,把握林業與氣候變化的關系、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重點領域、主要行動以及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指導思想等,掌握具體規定,增強運用專業知識完成實際工作的能力,開展以應對氣候變化業務為重點的專項培訓;對其他林業從業人員,開展以應對氣候變化政策和技能為重點的培訓,充分發揮他們在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中的主體作用,準確把握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政策。
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培訓工作由國家林業局負責全國《林業行動計劃》培訓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培訓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將充分發揮各級林業干部學院(校)、黨校和培訓基地的主渠道作用,支持和依靠高等林業院校、科研院所和社會團體開展相關研究,發動基層林業工作站、農(林)業廣播電視學校和林業技術推廣站(中心),大力開展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培訓工作。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政府財政支持,將相關培訓列入本級財政項目支出預算,保證培訓順利開展。
《通知》要求,各單位或個人不得采取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不得以培訓名義組織公費旅游或進行高消費活動,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培訓費用,不得借培訓名義增加林業干部群眾負擔;跨省區招生的培訓班必須經國家林業局有關業務主管部門批準,并通過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