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北京召開會議,正式啟動國家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會議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華主持,首批試點省和試點城市政府主要領導出席。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確定首先在廣東、湖北、遼寧、陜西、云南5省和天津、重慶、杭州、廈門、深圳、貴陽、南昌、保定8市開展低碳試點工作。
解振華指出,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從對中華民族和全人類長遠利益負責出發,明確提出把應對氣候變化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大戰略,確定了我國到2020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并將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為貫徹中央的決策部署,實現上述行動目標,經報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確定在全國開展低碳試點工作。這是新形勢下我國積極應對氣候變化采取的一項重大舉措,是促進可持續發展的現實需要。
會議認為,開展低碳試點工作,對于積極探索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既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又積極應對氣候變化、降低碳強度的成功做法,對于充分調動和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積累在不同地區推動低碳綠色發展的有益經驗,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強調,有關省市要進一步提高對建設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工作的認識,緊緊圍繞試點工作各方面具體任務,結合實際、突出特色,明確目標定位。低碳試點工作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體現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導向,在推動低碳綠色發展、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發揮示范作用,通過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促進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經濟結構調整,促進能源資源節約和能效提高,促進清潔能源發展,加快形成以低碳排放為特征的產業體系和消費模式。低碳試點省和試點城市要努力建設成我國低碳發展的先行區、綠色發展的示范區和科學發展的試驗區,實現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內在統一。
低碳試點省和試點城市表示,要把建設低碳省和低碳城市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抓手,加強領導、完善機制、明確責任、落實任務、開拓創新,加快研究建立低碳綠色發展的政策支持體系、評價考核體系和組織保障體系,確保試點工作扎實有序開展,促進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的實現,加快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性轉變,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