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國有企業改革正進入實際操作階段。
3月28日,四川省公布《關于省屬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此前,上海也于3月9日印發《本市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指引(試行)》。
今年兩會期間,曾有代表、委員提出,部分國企負責人因擔心被扣上“國有資產流失”的帽子,而不太情愿推動混合所有制的相關改革。
記者發現,上海和四川的改革意見都對混改的流程、方式作出了較為細致的規定。值得關注的是,上海和四川都要求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國有產權進行評估定價,以核準或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作為國有資本出資或產權交易作價的參考依據。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去年,高層對國企混改的定調從‘積極推動’變為‘有序推動’,加之企業負責人對‘國有資產流失’的擔心,混改一度停滯。隨著混合所有制寫入‘十三五’規劃綱要,今年混改有望‘春潮再動’。”
國企改革實施細則密集出臺
在李錦看來,本輪國企改革的各項措施中,混改醞釀的時間最長,但是由于沒有具體的操作細則,推進的進程顯得有些滯后。2015年初,地方推動混改還比較積極,但也有些忙亂,部分混改項目被叫停或暫時擱置。當時地方政府也等待中央的頂層設計方案,所以混改陷入相對的低潮。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繼2015年中央出臺國企改革系列配套文件后,目前已有河北、福建、甘肅等省市公布了國有企業改革的實施意見。另外,上海、四川、寧夏、山東等地還專門針對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單獨發文。
例如,3月28日四川省政府公布的混改意見除原則和目標外,具體闡述了混改的途徑、決策程序、資產評估方式等。
3月16日,福建省公布的國企改革實施意見則提出,將改制上市作為實現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形式。同樣在3月份,寧夏國資委也發出通知,要求有意愿推進混改且符合條件的企業于本月底前提交材料。
針對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實施方案最為詳細的要數上海。上海市不僅早在2014年就發布了《關于推進本市國有企業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若干意見(試行)》,并且上海國資委還于今年3月9日出臺了《本市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指引(試行)》。
上述混改操作指引顯示,混改應包括制訂改制方案、履行決策程序、開展審計評估、實施產權交易、辦理變更登記等五個主要環節。另外,該指引還詳細列明了混改的決策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何引入戰略投資者等。
在李錦看來,去年中央和地方的改革文件聚集原則和方向,今年各地方公布的各項實施方案側重在操作流程或具體做法上。“一是國企利潤下滑形成倒逼效應,二是頂層方案和地方實施細則的成熟和公布,三是混改被寫入‘十三五’規劃和高層的講話推動,這三方面的動力有望讓低潮中的混改再次萌動。”
川滬引入中介進行資產評估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曾擔任過大型國企董事長的劉明康、傅成玉、奚國華等代表、委員也在小組討論中認為目前國企改革推進偏慢,一些國企負責人存在觀望等待的心態。
“之所以改革邁不開步子,原因在于沒有具體的操作方案,國企負責人擔心被扣上‘國有資產流失’的帽子。”李錦說。
在業內人士看來,國有資產定價機制不明,讓愿意開展產權交易的國企負責人也很猶豫。如果定價過高,其他企業不愿參與;估值過低,又有國資流失之嫌。甚至按當前市場估值賣很劃算,但是如果過一段時間市值上漲,也可能被質疑是國有資產流失。
記者注意到,針對混改中的資產評估問題,上海和四川的方案都提及,委托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清產核資、財務審計和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作為國有資本出資或產權交易作價的參考依據。四川的混改意見還要求,充分發揮第三方機構在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定價、股權托管等方面的作用。
上海市公布的混改操作指引還進一步明確,在國有產權交易過程中,首次信息公告時的掛牌價不得低于評估結果。
李錦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選擇第三方中介機構為資產定價,主要是發揮中介客觀、中立、公開的作用,也更容易找到符合市場規律的合理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