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騙取脫硫電價補貼的企業將予以重罰,對違規企業堅決說不,用價格杠桿嚴控污染物排放”是國家發改委和環境保護部近日聯合印發《燃煤發電機組環保電價及環保設施運行管理辦法》中作出的承諾。按照《辦法》,違規者將會被給予最高5倍罰款。而在此前的2月份,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和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曾表示:“已經對發電廠騙取脫硫電價補貼的情況進行調查,對于騙取脫硫電價補貼的企業將予以重罰。”這意味著價格杠桿嚴控污染物排放將不再是一句空話。
違規者將“得不償失”
對于該“價格杠桿”的作用力究竟有多大?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舉例說,一個裝機100萬千瓦、年發電量50億千瓦時的燃煤發電機組,若安裝脫硫脫硝除塵設施,則可享受環保電價加價每千瓦時2.7分錢的補貼。如果其正常運行該環保設施并達標排放,則每年可獲環保電價款1.35億元;如果其一年中有20%的時段超過規定排放限值1倍及以上的,則不僅要被沒收超標時段環保電價款2700萬元,還將面臨最高1.35億元的罰款。
“可以看出,這個處罰是相當嚴厲的,將發揮巨大的威懾作用,促使燃煤發電企業更好地減排治污。”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說。
實際上,自2006年以來,為調動燃煤電廠安裝環保設施積極性,國家發改委先后出臺脫硫電價、脫硝電價和除塵電價等電價政策,逐步形成了一套環保電價體系。此次兩部委聯合頒發《辦法》,標志著國家運用價格政策對燃煤發電企業實行重拳治污,將對實現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和大氣質量改善發揮重要作用。
據了解,《辦法》開篇就明確了“獎罰機制”。即,燃煤發電機組必須按規定安裝脫硫、脫硝和除塵環保設施,其上網電量在現行上網電價基礎上執行脫硫、脫硝和除塵電價加價等環保電價政策。目前,脫硫電價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1.5分錢,脫硝電價為1分錢,除塵電價為0.2分錢。
根據《辦法》規定,環保設施運行應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并按單項污染物排放濃度小時均值進行考核。超過限值1倍以內的,沒收環保電價款,不予罰款;超過限值1倍及以上的,處5倍以下罰款;對在線監測等數據弄虛作假的行為,將予以嚴懲。
違規“黑名單”已在醞釀
值得關注的是,許昆林透露,相關部門已經對發電廠騙取脫硫電價補貼的情況進行調查。而且“此次調查結果將在兩個月后公布,對于騙取脫硫電價補貼的企業將予以重罰。”
據了解,國家發改委對脫硫電價檢查從今年1月就已經開始。1月,國家發改委、環境保護部下發了《關于組織開展全國脫硫電價專項檢查的通知》,部署開展全國脫硫電價專項檢查工作,督促發電企業不斷提高脫硫設施投運率。
對此,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省級環保和價格主管部門要向社會公告燃煤發電機組污染物排放情況和典型價格違法案件。
環保部人士同時透露,去年5月,環保部曾組織完成了2012年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8家中央企業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查工作,其中,15家企業因為脫硫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被開出罰單。其中包括華電和神華的下屬熱電廠、江蘇通州美亞熱電有限公司、山東里彥發電有限公司、河南金冠嘉華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廣西水利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田東電廠、華電四川攀枝花三維發電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