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得出的結論是,除了愛爾蘭第一階段項目和南海岸指定海事區域計劃 (DMAP)之間已經規劃的 8 吉瓦海上風電之外,沿海地區還可以額外開發 3.5-18 吉瓦的固定底部海上風電。
評估還分別探討了大規模浮動風電和浮動海上風電示范場的開發。評估結論是,目前,在所有技術條件允許的地區,固定底部風電仍然更具成本效益。
評估指出,短期內固定底部風電應優先于浮動風電,同時預計浮動技術將實現商業化。
愛爾蘭氣候、環境和能源部長達拉格·奧布萊恩表示:“海上風電技術資源評估是我們尋求在海岸線上指定海上風電場址的重要第一步,通過對項目開發的潛在區域進行高水平評估,為規劃提供參考。”
“隨著我的部門開始制定國家指定海洋區域海上可再生能源計劃,深入的海洋空間規劃過程將完成,該計劃將指定沿海地區的海上可再生能源地點。”
除了這項研究之外,《未來框架2025審查》也已啟動,該審查確認了到2040年實現20吉瓦全國海上風電目標。
愛爾蘭風能協會 (WEI) 表示,除非政府立即采取果斷行動,否則該國的海上風能發展目標將面臨危險。
該組織于5月27日在其新的海上風電行動計劃發布會上發出了這一警告。WEI承認近年來政策取得了進展,但也表示執行速度過慢,并呼吁緊急提供資源、明確的政策方向和長期的基礎設施規劃。